1.在介護主任及組長的領導下開展高齡、失智、失能等長者的照護工作,主要負責長者的生活照料、基礎照護、康復護理、心理護理工作;
2.負責長者安全監護,隨時觀察長者有無不適和異常,有效保護長者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
3.負責長者生活照料工作,協助生活自理困難的長者飲水、進食、如廁等;
4.負責長者基礎照護工作,遵循醫囑,為長者提供協助用藥、濕熱敷等照護服務;
5.負責長者康復護理工作,遵循長者康復護理方案,協助長者完成每日康復活動;
6.按照機構文娛活動計劃,協助長者參加文娛活動;
7.尊重長者,關心長者,了解長者心理狀況,及時撫慰和疏導,讓長者心情舒暢;
8.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