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司法局关于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
更新时间:2017-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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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司〔2017〕32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我局根据《南平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南平市司法局“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要求,于3月7日对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按照《关于对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设备进行检查的通知》(南司〔2017〕号)的部署,检查组于3月7日对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设备进行检查,经检查,福建东方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项目设备齐全,严格遵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中关于法医物证鉴定所需设备的要求配置。
南平市司法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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